
方正富邦瑞实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330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90 天的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
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
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
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自最短持有期届满日起(含该日), 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的基金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
售时间, 并及时公告。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
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 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计划、企
业年金计划和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
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公告
柜台和其他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
若开户无效, 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投资人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
币, 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
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
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
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 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详细阅读《方正富邦瑞实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瑞实 90 天持有期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ounderff.com)、基金托管人的网站(www.abchina.com),投资者可以在相
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相关法律文件。
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告。
售公告未有说明的, 请查阅该销售机构的公告。
话进行咨询。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90 天的最短持有期,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转换转
出业务,自最短持有期届满日起(含该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
额持有人而言, 存在投资本基金后, 90 天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
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
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
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
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等。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
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 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
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
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
进行特殊标识,且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
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能因此面临损失。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
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认/申购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
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
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
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方正富邦瑞实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方正富邦瑞实 90 天持有债券,基金代
码: A 类:023683;
C 类:
(二)基金的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90 天的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
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
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
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自最短持有期届满日起(含该日), 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份。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
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 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计划、企
业年金计划和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
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七)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三)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本基金参加部分代
销机构基金认购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在代销机构认购费率的优惠措施及相关代销机构名单请关注
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八)基金募集时间安排、募集规模与基金合同生效
的基金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基
金发售时间, 并及时公告。
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
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
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
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募集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基金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
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 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请不得撤销。
(二)基金认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进行分档,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认购费率不超过
下:
认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本基金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1)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投资人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用。登
记机构根据单次认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认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举例说明:
假设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 10,000.00 元,认购费率为 0.30%,假定募集期
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5.00 元且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30%)= 9,970.09 元
认购费用=10,000.00- 9,970.09 = 29.91 元
认购份额=(9,970.09+5.00)/1.00=9,975.09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5.00 元
且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 则其可得到的 A 类基金份额为 9,975.09 份。
(2)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
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举例说明:
假设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 100,000.00 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
息为 50.00 元且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 份
即:投资人在募集期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四)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业务。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向投资人分配基金账号,个人投资者应从递交
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通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开户和认购程序(若已经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 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1)《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必须为储蓄卡或存折, 不得使用信用卡, 下同);
(4)《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5)《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6)《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7)其他直销柜台所需材料。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交易业务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划款凭证或复印件;
(4)其他直销柜台所需材料。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对应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
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本公司指定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1050163360009668888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大额支付号: 105100005027
本公司直销柜台不受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
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人开户时须预留指定银行账户,该银行
账户作为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
与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
(1)认购申请当日交易结束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或划款凭证
未传真至本公司, 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 3 个工作日起划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
户。
(3)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个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本公司客户
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查询。
(二)个人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开户及认购本基金的,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
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各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办理基金的开户及认购。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
账户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向投资人分配基金账号,机构投资者应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
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若已经在方正富
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 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1)
《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或《账户业务申请表(产品)》;
(2)
《预留印鉴卡》;
(3)
《机构授权委托书》;
(4)
《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5)
《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6)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或金融机构为其管理的产品办理基金
账户开户的, 需填写《专业投资者信息表》; 其他投资者需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7)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8)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的,还需提供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
明;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受益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1)银行信息材料复印件;
(12)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3)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证明材料;
(14)具备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为其管理的产品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还需提供产品
批复、备案、登记或成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15)其他直销柜台所需材料。
机构投资者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 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交易业务申请表》;
(2)划款凭证或划款指令;
(3)其他直销柜台所需材料。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对应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
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本公司指定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1050163360009668888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大额支付号: 105100005027
本公司直销柜台不受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
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人开户时须预留指定银行账户,该银行
账户作为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1)认购申请当日交易结束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或划款凭证
未传真至本公司, 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 3 个工作日起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
户。
(3)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个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本公司客户
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查询。
(二)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开户及认购本基金的,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
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如果基
金合同生效,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
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
登记。
六、退款事项
(一)基金认购结束后,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 3 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
户。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
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
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
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 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11 层(11)1101 内 02-11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11 层 02-11 房间
法定代表人: 李岩
电话: 010-57303969
传真: 010-57303716
联系人: 向祖荣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联系电话: 95559
联系人: 陆志俊
(三)销售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
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11 层(11)1101 内 02-11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11 层 02-11 房间
邮编: 100101
电话: 010-57303850、010-57303803
传真: 010-57303716
联系人: 赵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 www.founderff.com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5 号楼 3701-3717
法定代表人: 施华
客服电话: 95571
网址: www.foundersc.com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 其实
客服电话: 95021
网址: www.1234567.com.cn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珺
客服电话: 95188-8
网址: www.fund123.cn
(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 安志勇
客服电话: 956066
网址: www.bhzq.com
(6)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段文务
客服电话: 95517
网址: www.sdicsc.com.cn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 肖海峰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 901 室(部位:自编 01 号)1001 室(部位:自编 0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可可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gzs.com.cn
(1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14 层
法定代表人: 窦长宏
客服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e-futures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gs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 金才玖
客服电话: 95579
网址: www.cjsc.com
(1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伟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1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4 层 401-2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客服电话: 400-055-5728
网址: www.hcfunds.com
(1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洪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客服电话: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17)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19、22、23 层
法定代表人: 崔洪军
客服电话: 95564
网址: www.ykzq.com
(1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法定代表人: 李科
客服电话: 95510
网址: www.sinosig.com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霍达
客服电话: 95565
网址: www.cmschina.com
(20)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 葛小波
客服电话: 0510-82832912
网址: www.glsc.com.cn
(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法定代表人: 王晟
客服电话: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22)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 号
法定代表人: 邓晖
客服电话: 010-57672000
网址: www.jzsec.com
(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 621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陶怡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w.howbuy.com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法定代表人: 吴强
客服电话: 952555
网址: www.ijijin.com.cn
(2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91 号 1608、1609、1610 办公
法定代表人: 肖雯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2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1500 号 8 层 M 座
法定代表人: 简梦雯
客服电话: 400-799-1888
网址: www.windmoney.com.cn
(2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 30 层 30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翔
客服电话: 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8)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10 层 1005
法定代表人: 杨健
客服电话: 400-673-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2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3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法定代表人: 章知方
客服电话: 010-85697400
网址: www.homeway.com.cn
(31)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14 层
法定代表人: 王树科
客服电话: 952303
网址: www.huaruisales.com
(32)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 号 306 室
法定代表人: 郑新林
客服电话: 021-68889082
网址: www.pytz.cn
(3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6 层(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吴卫国
客服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34)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 号 1 号楼 1203、1204 室
法定代表人: 黄欣
客服电话: 400-6767-523
网址: www.zhongzhengmoney.com
(35)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1206
法定代表人: 彭浩
客服电话: 400-004-8821
网址: www.taixincf.com
(36)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张俊
客服电话: 021-20292031
网址: www.wg.com.cn
(3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3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12-13 室
法定代表人: 薛峰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jjmmw.com
(3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 1 号楼 7 层 710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峰
客服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4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 400-684-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4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 900 弄 15 号 526 室
法定代表人: 尹彬彬
客服电话: 400-118-1188
网址: www.66liantai.com
(42)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法定代表人: 戴晓云
客服电话: 010-59013895
网址: www.wanjiawealth.com
(4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法定代表人: 吴言林
客服电话: 025-66046166
网址: www.huilinbd.com
(44)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1 号 1 号楼-4 至 43 层 101 内 3 层 09A
法定代表人: 梁蓉
客服电话: 010-66154828
网址: www.5irich.com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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